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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,南充19名学生“兼职”被查处......

兼职 南充 学生 学生兼职

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

南充顺庆公安始终保持对

“两卡”违法犯罪活动

高压严打态势

暑期,南充19名学生“兼职”被查处......

通过对“两卡”案件梳理

我们痛心的发现

暑假期间,19名涉世未深的学生

在所谓“高薪兼职”的诱惑下以身试法

以为提供电话卡、银行卡就能轻松赚钱

殊不知却沦为诈骗团伙的工具人!

案例一

暑期,南充19名学生“兼职”被查处......

近日,小杨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招募“手机口”的广告。虽然,小杨明白“手机口”就是给诈骗分子提供通讯便利,涉嫌违法犯罪,但为了上家开出的“高薪”决定与好友小樊铤而走险。经警方查证,由于小杨二人提供“手机口”,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数十个,导致受害人被骗11万余元,而两人获得的报酬仅仅200元。目前,小杨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。

案例二

近日,小蒲结识了一名陌生网友,对方声称介绍“赚大钱”的兼职。经过了解,对方开出“每小时150元工资”的条件,要求小蒲提供电话“转接服务”。为了“赚大钱”,小蒲按照对方指示进行操作,没多久,其电话卡因涉诈被停机。然而,当小蒲找到对方索要“工资”时,却被告知需继续提供电话卡才能结算。气不过的小蒲与对方争辩,却被“拉黑”。目前,小蒲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。

案例三

“发送退款图片即可获得报酬......”近日,小琦在某聊天APP看到一则“招兼职”的广告。经过了解,小琦得知,帮助上家发布虚假退款通知图片即可获得70元报酬。为了获得报酬,小琦利用家人手机向数十人发送了图片。目前,小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。

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

所谓的“高薪兼职”

实则不法分子利用“工具人”的幌子

下面,小编为大家整理了

有关“两卡”违法犯罪的常识

记得转发给更多人看到

PART.01

什么是“两卡”?

“两卡”是指银行卡、电话卡。

银行卡包括个人账户、对公账户、结算卡,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。

电话卡包括移动、电信、联通等运营商办理的电话卡,以及虚拟运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等。

PART.02

什么是“两卡”违法犯罪?

“两卡”违法犯罪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
1.出租、出售、出借、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( 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、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)、电话卡( 含物联网卡、流量卡)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等。

2.非法制造、买卖、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,具有改变主叫号码、虚拟拨号、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、软件。

3.非法出售、提供个人信息,用于注册或出租、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、隐匿涉案资金。

PART.03

诈骗分子利用“两卡”做什么?

银行卡:不法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,通常会将涉诈资金“洗一洗”再转入自己的账户,而大量租借、购买的银行卡就是充当“洗白”的工具。

电话卡:电话卡可被用来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,身在境外的犯罪分子还会利用GOIP、VOIP等设备,远程操控拨出显示境内来电的诈骗电话,具有极强的迷惑性。

互联网账号:犯罪分子为了行骗并逃避监管,有大量账号需求,这些租或买的账号,可能被冒用身份诈骗亲朋好友、领导同事等,可能被用来发布违规广告、垃圾营销,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。

PART.04

“两卡”违法犯罪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

1.依法处罚。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:组织、策划、实施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
2.联合惩戒。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等。

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、个人和相关组织者,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,采取限制其有关卡、账户、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、暂停新业务、限制入网等措施。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,可以提出申诉,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、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。

PART.05

顺庆区反诈中心提醒

新的学期即将来临,即将返校的学子们请务必保管好“两卡”,务必警惕“轻松挣钱”“高薪兼职”等噱头,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,让人生蒙上污点。

1.保护个人信息。妥善保管好银行卡、电话卡等个人物品,不登录、点击陌生网站、链接,不轻易添加陌生网友,更不要透露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。

2.警惕“高薪”陷阱。切莫相信任何“高薪”,不妨反问自己,真能“挣大钱”,陌生人为何会想到你?

3.切莫以身试法。出租、出借、出售银行卡、电话卡,包括微信、支付宝、物联网卡等都涉嫌违法犯罪,以身试法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
4.提高防范意识。陌生人,亦或亲朋好友提出出租、出借、出售“两卡”的请求,一定要严词拒绝,切莫行差踏错。

5.及时报警求助。如发现不慎掉入陷阱,务必第一时间报警,向公安机关求助,切莫抱着侥幸心理越陷越深。

来源:顺庆公安